干货丨最全LC经典问答,帮你吃透信用证!
发布时间:2021-08-13 13:11:36
如果提单上没有明确宣称货物及/或包装状况有缺陷的条款或批注,则为清洁;提单上已有on board日期,则满足。
不可以。
可以接受,这是船公司/出提单者的免责条款。
第一种意见:这个问题问的是交单日期的起讫日期,既然信用证规定了“交单日期的起算日为货运单据的签发日”,那么“在received b/l中on board日期和b/l签发日不同”的情况下,仍应按信用证的规定,从“货运单据的签发日”起算,而不应去考虑所收到的提单上on board日期。
第二种意见:应该从on board日期起算,首先date of issurance是保险单据的日期,而不是on board日期和b/l签发日;其次,在CIF和CIP术语下,货物在越过船舷后风险已转移到了买方,因而date ofissurance应该是on board日期而不是b/l签发日期。(此种看法侧重于解释保险单据的出单日期应与on board日期一致,没有下面回答题目)
未过期。因为按UCP500规定,如果信用证上未规定交单期限,银行将接受不迟于提单日期后的21天内交单的单据,但必须在有效期之内。
10日和11日。“from”是包括该日的标记;“after”则不包括其后的日期。
有的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和信用证的效期是同一天,这就是所谓的“双到期”,那么为了保证有足够的改单、交单的时间,应该提前装运,留出改单和交单的时间。如果信用证没有规定交单期,在最后装期前21天以上装运的,应该在提单日期后的21天之内交单。如果在最后装期前21天以内装运的,则在信用证到期之前交单即可。
信用证(开证)日期第二天算起第90天之内。
要船公司提供洁净已装船提单(clean on board b/l)
(一)第一受益人在把信用证转让第二受益人时对原证的那些条款可作必要的改动?
信用证金额,货物单价,信用证到期日,最后交单日期和装运期。
(二)第二受益人发货后提交的出口单据为什么必须通过转让银行?
因为第二受益人收到的信用证是由转让银行根据原证重新开的。
提单抬头 应由谁背书
to order 托运人背书
to order of shipper 托运人指示
to order of xx bank xx 银行指示
to order of accountee 开证申请人指示
UCP500没有对此没有专门规定。
交换提单 SWITCH B/L 起运港签发提单后,在中途港另行换发的一套提单,作为该批货物由中途或中转站。
每箱数量5打。
awb应该是airway bill的缩写。
远期汇票。
不可以。美国不在给予中国普惠制的国家之列。
Second Beneficiary
开证申请人/付款人。
议付行将不能从开证行或信用证指定的付款行中得到偿付。
without franchise的意思应该是“无免赔率”。
什么叫对开信用证?
对开信用证(reciprocal letter of credit)系进出口双方为解决进出口平衡问题,采用补偿贸易、加工贸易方式,相互之间以出口额决定进口额,互相向对方开出的信用证。对开信用证的第一张信用证是根据进口原料或零配件的合同开立的,第二张信用证是根据(来料、来件等)生产出的商品的进口合同开立的。第一张信用证可以同时互开同时生效,也可以先后分别开立、分别生效。
信用证数量前有“大约”字样,但金额10万美圆前没有“大约”字样,我货略有超装,发票总金额为102000美圆,10万美圆在信用证项下议付,2000美圆作托收处理,议付银行审单后已接受办理,但单到国外,开证行以发票金额与信用证金额不符拒收,请问是否合理?
合理。在信用证金额规定没有增减的情况下,数量只能有5%的减幅,除非该货物的数量以包装单位或个数算。
出口货物从仓库或工厂运往码头途中出险,在cif条件下出口商品已办保险,可根据w/w(仓至仓)条款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损失;在cfr条件下,可否由进口商品出面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不可以。
第一种意见:就保险条款中的“仓至仓条款”而言,保险公司对所保险的货物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范围是,从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港(地)发货人仓库开始,一直到货物到达保险单所栽明的目的港(地)收货人的仓库时为止。那么,不论是什么价格术语条款项下的货物,只要投了保,就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但这里是货物在从仓库或工厂运往码头途中出险,如果是CIF条款,那么要看卖方是否已经提前做了投保?若已经投保,那么可以从保险公司那里获得赔偿。如果是CFR条款,那么买方实际上都还没有实施价格条款中约定的投保这一环节。因为买方投保是要在货物装运之后,接到卖方提供的提单、发票、装箱单等副本和装船通知后才能向保险公司投保。而且这时货物还没有装船,所以这个责任仍在卖方,所以还是要看卖方是否投保,而与买方无关。
第二种意见:因为在CFR术语下,货物的风险是在货物越过船舷后才转移到买方的,该货物的出险地点在装船之前,索赔事宜与进口商无关。
信用证没有允许分批和允许转船的条款,可否分批和转船?
可以。根据UCP500第四十条: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允许分批支款及/或分批装运。
出口单证内容要求达到“四个一致”,是哪四个一致?
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单货一致,
l/cchang偿付银行偿付时要不要单证?
按UCP500第十九条a、b款规定,偿付银行偿付时要不要单证,取决于开证行对此类索偿的指示或授权,开证行不应要求索偿行向偿付行提供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证明。
信用证和托收相结合的付款方式(即部分货款由l/c支付,其余货款在托收项下支付,全套单据是附在信用证汇票项下,还是附在托收汇票下?
单据按信用证规定做。信用剩下的金额做托收。
“the credit does not bear ourconfirmation and does not invoice any undertaking on our part”信用证上的这一条款是开证行?通知行?还是保兑行所加的?
通知行。